在如今这个道路拥挤的社会,到处都在发生着道路堵塞,火灾,等问题,很多时候由于消防车不能第一时间赶到,让火灾蔓延,一旦出现火灾火患,时间就是最为宝贵的,有时路上一分钟的耽误就可能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四章第四十七条规定:“消防车、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不受行驶速度、行驶路线、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,其它车辆、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,不得穿插超越;收费公路、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。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、消防艇迅速通行。”
有关人士认为,消防车作为与救护车、110警用车一样专门用于紧急抢救或执行紧急公务的应急车辆,被赋予的更多的是社会性救援功能。在我国的法律文本中,之所以赋予消防车以道路优先权,正体现出“以人为本,生命至上”的理念。正因如此,才应得到公众更为广泛的支持和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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